2026年1月电子发票强制执行:RM1M餐厅现在必须准备什么

要点速览
• 第4阶段于2026年1月1日开始,适用于年收入RM1M-RM5M的餐厅
• 交易≥RM10,000必须单独开具电子发票(不可合并)
• 罚款:每张发票RM200-RM20,000 + 最高6个月监禁
• 宽限期延续至2026年底;执法从2027年1月1日开始
• 外卖平台订单(GrabFood、Foodpanda)— 平台处理,无需您操作

为什么您的会计突然问起电子发票?

如果您在马来西亚经营年收入在100万至500万令吉之间的餐厅,2026年1月将是一个转折点。内陆税收局(LHDN)要求您通过MyInvois系统为每笔符合条件的交易开具电子发票。

这不是"以后再说"的规定。第4阶段已经生效。唯一的缓冲是12个月的宽限期,罚款将于2027年1月1日开始执行。

餐厅具体需要做什么改变?

  • 为RM10,000或以上的交易开具单独电子发票 — 无例外,不可合并
  • 实时提交B2B交易,包含买方的税务识别号(TIN)
  • 每月合并B2C交易(RM10,000以下)并在月底后7天内提交
  • 使用通用公众TIN(EI00000000010)用于合并的消费者发票

好消息:通过GrabFood、Foodpanda或ShopeeFood的外卖订单无需您处理。平台运营商负责这些电子发票。

不合规会怎样?

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20条,不合规将面临:

  • 每张发票罚款RM200至RM20,000
  • 最高6个月监禁
  • 两种处罚可同时适用

POS系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?

  1. 实时验证 — 每笔交易立即提交至LHDN
  2. 自动阈值检测 — RM10,000以上交易自动触发单独发票
  3. 月度合并 — B2C交易自动归集,正确分配TIN
  4. 错误处理 — 被拒发票在罚款生效前标记修正

哪些交易需要单独电子发票?

交易类型电子发票要求
B2B(任何金额)带买方TIN的单独电子发票
B2C ≥ RM10,000必须单独电子发票
B2C < RM10,000月度合并提交
GrabFood/Foodpanda/ShopeeFood平台处理 — 无需操作
企业餐饮带买方TIN的单独电子发票

这个月您应该做什么?

  1. 确认您的收入区间 — 查看FY2022审计财务报表
  2. 在MyInvois门户注册 — 获取您的企业TIN
  3. 审核您的POS功能 — 它是否支持LHDN实时提交?
  4. 用实际交易测试 — 趁罚款尚未执行,现在处理几张电子发票
  5. 培训您的员工 — 收银员需要知道何时客户要求正式发票

结论

从2026年1月起,电子发票合规对RM1M以上餐厅不是可选项。内置MyInvois集成的POS系统完全消除手动负担。

现在就开始您的合规之旅 — 在宽限期变成截止日期之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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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LHDN电子发票实施时间表
Jomeinvoice餐饮电子发票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