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M10,000 电子发票新规直击餐厅:5 个再也不能合并申报的单笔账单(2026 年 1 月起生效)
- 2026 年 1 月 1 日起:所有纳入 MyInvois 强制范围的企业,单笔账单达 RM10,000 必须开立独立电子发票。
- RM10,000+ 的交易不能并入月度合并 B2C 电子发票 — 即使在第四阶段六个月宽限期内也不行。
- 漏开:依据 1967 年所得税法令第 120(1)(d) 条,每张罚款 RM200 至 RM20,000,加最高 6 个月监禁。
- 5 个非常普通的餐厅场景已经踩中这条线。POS 收据并不是 LHDN 要求的电子发票。
"我餐厅哪有卖到 RM10,000 的单子?"真的吗?
如果您开的是茶餐室或经济饭档,最大单也就 RM200 一桌,RM10,000 电子发票新规听起来像别人的事。其实不然。5 个非常普通的餐厅场景 — 大部分每周都在发生 — 悄悄把单笔交易推过门槛,而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每一笔都需要当场获得 LHDN 验证的独立电子发票。
更大的问题是:大多数餐厅 POS 系统仍把打印小票当作最终凭证。小票对客人没问题。但小票不是 LHDN 要求的那张电子发票。
RM10,000 规则到底说了什么?
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(LHDN)确认: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任何单笔达 RM10,000 或以上的商业交易都必须通过 MyInvois 系统由 LHDN 验证后开立属于该交易的电子发票 — 不能再作为一行写入月度合并发票。本规则适用于 B2B、B2C 和 B2G 交易,而且不会因为第四阶段(年营业额 RM1m–RM5m,202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)的六个月宽限期而暂停。(资料来源:LHDN 电子发票推行时间表、ClearTax 2026 电子发票指南。)
对您的餐厅来说,实际改变了三件事:
- 必须在交易当时收齐买方完整资料 — 注册名称、TIN、BRN 或 IC、SST 注册号(如有)、发票地址。
- MyInvois 系统在您出账前完成验证并加盖电子戳记 — 通常几秒内完成。
- 买方在 72 小时内收到验证后的 PDF + QR 码,与您原本的小票分开。
5 个悄悄触发 RM10,000 规则的餐厅场景
- 企业团餐外送。200 个工作餐 × RM55 = RM11,000。一张订单,远超门槛。
- 婚宴/满月酒/寿宴定金。RM30,000 婚宴 50% 定金已是 RM15,000。光是定金那张发票就过线 — 婚宴还没开。
- 包厢/雅间套餐。30 人 × RM350 套餐 = RM10,500。酒店餐厅、私房菜、海鲜餐厅常见。
- 公司年终晚宴/春节年会/中秋宴。50 人 × RM250 = RM12,500,公司卡一次结清。
- 中央厨房 B2B 供货。您的中央厨房供应酱料、糕点或半成品给其他门店。每周一张 RM12,000 的供货发票很常见。
规律是:每当账单由企业付(团餐客户、酒店、公司卡、社团联谊),买方本来就要发票。从 2026 起这张发票必须是 LHDN 电子发票。
第四阶段对一家普通餐厅意味着什么?
第四阶段 — 年营业额 RM100 万至 RM500 万 的企业 — 已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执行。LHDN 给予六个月宽限期(到 2026 年 6 月 30 日),期间日常 B2C 交易仍可以使用月度合并电子发票,且第 120(1)(d) 条的罚款暂停 — 但 RM10,000 个别开票规则明确不在宽限范围内。漏开就要面对每张 RM200–RM20,000 的罚款,加上最高 6 个月监禁。(资料来源:Jomeinvoice RM10,000 规则指南。)
内阁也在 2025 年 12 月确认:年营业额低于 RM100 万 的企业继续豁免 — 第五阶段已撤回。如果您的餐厅在 RM1m 以下,RM10,000 规则仍不适用于您。如果在 RM1m 至 RM5m 之间,从 2026 年 1 月起就适用了。
这周可以做什么 — 不需要换 POS?
三步,按顺序,不需要系统大改:
- 找出您的"RM10K 触发"渠道。列出每一条产生单笔 ≥ RM10,000 账单的预订渠道 — 团餐邮箱、宴会 WhatsApp、企业销售专线、中央厨房 B2B 订单。这些就是您的电子发票优先队列。
- 建立结账前买方资料模板。在收下定金或敲定企业预订之前,先收齐:注册名称、BRN、TIN、SST 注册号(如有)、发票地址。放在共享表格里。MyInvois 提交需要这些全部资料,饭吃完再追要会困难得多。
- 把"POS 小票"和"电子发票"分清楚。散客仍然拿打印小票 — 那些进入月度合并电子发票。RM10K+ 的预订需要单独的工作流,在客户签合同或付定金之前就提交到 MyInvois。
PurpleHere 在哪里帮上忙?
PurpleHere POS 已经把客户小票、销售税务发票和采购发票分开管理。三个模块刚好对上 RM10,000 规则:
- 客户管理(Customers)储存买方 TIN、BRN、SST 号和发票地址。在第一笔企业预订时录入,后续同一买方的每张发票自动带出。
- 发票设置(Invoice Settings)让您标记哪些发票模板是税务发票,哪些是电子发票候选,每个模板都可设独立编号前缀。
- 报表(Reports)按金额区间显示交易 — 筛选 ≥ RM10,000,您立刻看到这个月本应单独开电子发票的每张账单。
原生 MyInvois API 提交在我们的产品规划中;一旦 LHDN 完成 SaaS POS 服务商的 API 规格,我们就会公布对接日期。在此之前,PurpleHere 把您手动通过 MyInvois 或会计师门户开立合规电子发票所需的买方资料、发票编号和审计轨迹都妥善保留。
不要等到税务局上门才开始
宽限窗口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关闭。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合并申报这条捷径对第四阶段所有企业彻底关闭,稽查也会真正开始。今晚就打开 PurpleHere 客户数据库,扫一遍过去六个月任何 RM10,000 以上的预订,把缺失的买方资料现在就补齐 — 不要等 LHDN 来问。从您名单上前三大团餐客户开始。今天 20 分钟,省下 12 个月后的五位数账单。